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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踐禪心協會 函
地址:桃園郵政9-394號信箱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三十日
發文字號:實踐禪心第981030A 字號
受文者:一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緩起訴處分金審議小組
二、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桃園分會
主旨:感謝狀頒發事宜
說明:
壹、貴 單位之「緩起訴處分金支付公益團體或公庫審議小組」於98年10月開會決議,通過核發補助本協會「大南崁地區弱勢家庭學童課輔」活動經費,幫助本協會度過難關。
貳、本協會學童、家長與志工群們由衷地感謝貴單位鼎力支持,特頒發感謝狀,並將公佈在本協會官方網站,以茲讚揚。
參、主辦單位:桃園縣蘆竹鄉實踐禪心協會
協辦單位: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桃園分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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